首先,我愛辜狗大神(這邊是庫存網頁,也許會消失也不一定?不介意的話可以先讀一下,畢竟這邊才是原文)

以下惡意有。慎入。

好。因為有人這樣問了,我就簡單地先回答這個問題。

 不用多,十萬就可以讓我做些我能力內且不違法的事情,上百萬並且幫我安排好後路我就可以做些小非法的事情,總之幫我安排好落跑路線,錢都可以慢慢談。

我也同意所謂的,「貪污就算了,你們這些他媽的渾蛋好歹把事情作好吧?」

但是如果以為這樣貪污就可以輕鬆愉快混過去就錯了。以下引一段已經消失但是從親愛的辜狗大神那兒祈求拜來的一段文字:

 


「順水推舟兩全其美」

多麼輕鬆愉快,擲地鏗鏘有聲,真是好事一件?別怪我鞭屍,我其實只對這段有點意見。

兩全其美,美的是我跟你,是不是有誰忘記了背後出錢被汙掉的那個人?

人家丟了假設一百萬的錢出來,我吃了五十你吃了五十,剩下九十來幹活,再怎麼完美也是九十萬。

我也假設你的案子完美到極限已經無人能出其右了,那唯一能夠超越你的是什麼?當然就是你拿到一百萬做出來的東西。

於是你要告訴我九十萬的案子很完美?於是你順水推舟我兩全其美?出錢的人活該被你跟我堵到,拿個打九折的東西自認倒楣就是了?

於是又有了一個問題:誰可以罵貪污的人?

我反過來問好了,誰不能罵貪污的人?另一個貪污的人嗎?

以下再跟辜狗大神拜來一段文字

 


怎麼,我會被十萬買去所以我沒資格罵?難道要來引聖經誰沒罪就來丟石頭嗎?因為是人性所以貪污可以被原諒,我就要幫他設身處地?

我真要幫他設身處地就是我會試著抓住停利點見好就收跑到這國家法律不及的地方去度假了啦。

我來(注意:危險)無限上綱一下好了,所以我也要為強暴犯設身處地,他就是想爽一下嘛!我也會想啊!所以我也不可以罵強暴犯?

那好,既然這樣就不要判刑了嘛,誰沒罪才有資格裁判別人,那敢情好,法律可免了道德也算了,反正人生下就原罪,這樣有沒有很棒?

幹了壞事就縮著頭自己慢慢爽就好了啦,跳出來要人家去將心比心?

對對對,我要是摸了幾十億在口袋我也希望人家跟我將心比心不要罵我。最好他們佛心來的讓我有機會落跑。

然後我去爽爽花那幾十億,讓這些佛心來的去賺他的一年不到一百萬(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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